保卫处
 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中心  综合治理  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法规  下载中心  消防安全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下载中心
临时(送货)出入校园车辆审...
教职工办理出入校园车辆审核...
长春工程学院室外临时展位申请表
长春工程学院大型活动审批表
长春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
校园110报警电话

湖西校区综合科电话(本部) 8057 8478 

湖西校区校卫队电话(本部) 8057 8186 

湖西校区户籍电话(本部) 8057 8478 

湖东校区户籍电话(东区) 8057 8490 

湖西校区防火电话(本部) 8057 8119 

湖东校区防火电话(东区) 8057 8490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9-03-12 13:51  

各单位、各部门:

时至春季,风干物燥,尤其本年度较往年同期气温偏高,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全面加强我校春季防火工作,坚决杜绝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此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春季大风天用火、用电管理,对管辖区内老式建筑、学生公寓、以及仓库进行重点巡逻和检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二、要加强各级单位防火值班、值宿,加强巡逻,做好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清除火灾隐患。  

   三、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人员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热器具(电热垫)等,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和临时插排,确保防火安全。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消防车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应急疏散门严禁上锁。  

   五、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室外吸烟不能乱扔烟头,要及时掐灭烟头。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本区域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七、要及时检查室外电器及线路,防止因大风刮断电线,引发火灾。  

八、各施工单位在大风天气下,禁止室外电气焊作业,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保卫处

2019年3月5日

 

关闭窗口

长春工程学院保卫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