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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党委保卫部(处)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开展调研工作,加强政治保卫、防渗透、防策反,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定。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和组织处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3.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治安管理、周边治安秩序治理工作。

4.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

5.组织落实学校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

任制及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

6.会同涉外部门做好外籍人员管理和保卫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非法组织的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调查泄密、窃密案件。

9.协助监督、考察本学校的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10.负责各校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检查全校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提出和落实安全整改项目,监督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12.落实上级机关要求的保卫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

13.负责队伍建设,从严依法工作,做好保卫干部、更值人员、保安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14.协助有关辖区派出所做好身份证以及毕业生户口迁移、新生落户等服务工作。

15.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的工作指示和精神,组织研究、拟定、部署综治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的方案和措施。

2.定期检查完善学校综治工作各级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职责。

3.积极开展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出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的意见和建设。

4.定期集中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矛盾纠纷,及时调查处理,制定相关措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灭在萌芽阶段。

5.加强校园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事件发生。

6.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收集和分析,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发现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改变。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8.深入开展无毒、无邪教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

9.办理上级及综治委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党委保卫部(处)综合科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保卫处的各类文件、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资料积累、整理、存档工作。

2.负责处内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协调各科室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3.负责保卫处文件核发、学校各部门和上级来文、来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督办以及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填写学校和公安机关的各项数据信息的统计上报。

5.负责协助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身份证的办理等工作。

6.负责全处办公用品的申报、购置、分配及管理。

7.负责全处人员的劳资、考勤、考核、值班安排等各方面的工作。

8.负责印信、资产、保密、档案等管理工作。

9.负责保卫处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10.负责信息收集队伍建设,组织严密的信息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向,收集、研究、整理、汇总、上报涉及学校政治稳定的信息动态,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1.协助综治办做好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网格化管理,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各部门(单位)综合治理的考核及本部门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1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组织、邪教、传销等的防范工作,协助收集、上缴涉邪的书籍、传单、光盘等反动宣传品。

13.掌握可能危害学校稳定的重点人员的信息,做好出国(境)、外籍来访、留学生等人员统计,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14.负责处内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治安科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全校的治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学校治安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事件和纠纷,应对治安灾害事故。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

3.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4.打击各种校园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及师生员工的生活秩序。

5.确保治安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复杂场所的安全,落实责任制及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防范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6.负责校内公共场所、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登记和治安管理工作。

7.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纠纷,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师生在校外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调查。

8.负责对学校治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就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9.负责维护、管理、调试学校的监控系统和处置报警。

10.负责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防火科岗位职责

1.在公安消防机关和保卫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起草消防工作计划、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案和消防规章制度。

2.负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和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负责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检查、督导、管理,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4.确认火险隐患,报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及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做好登记,提出整改方案。

5.负责组织火灾扑救,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6.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建档管理工作,做好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值班人员的培训,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申报消防器材的更新和维修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购买和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7.审批火点和临时用火手续,对有火险的工作活动有权令其停业整顿。

8.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的管理和使用。

9.组织各部门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员消防意识。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定其举办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工作。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监督及按规定办理审批和验收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校卫队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校卫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门卫(更夫)的聘用,管理、教育、检查、考核、培训和监督。

3.维护全校教学楼、集体宿舍、公共设施、要害部位及重点单位的安全,负责校园24小时视频监控及巡逻任务,加强监控,巡逻盘查力度、密度,提高效率,降低发案率,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做好防范工作。

4.负责校门管理工作,做好外来访客及车辆的登记,控制流动商贩进入校园,维护校园道路标识,车辆停放、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校园内的各种商贩及可疑人员。负责保卫处(部)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5.维护好大型集会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安全。

6.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突发事件时快速到达案发现场,保护好各类案件和事故的现场,做好记录。

7.加强校卫队的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规范管理,规范服务。

8.负责校园内活动的审批,做好集合场所、公共场所安全管理。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部长(处长)岗位职责

1.按照保卫处(部)职责范围,负责保卫处(部)全面工作

2.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和综治工作,预防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学院的政治安定、治安稳定和消防安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主持研究、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和综治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学院和公安机关报告工作。

5.组织领导本处工作人员开展遵纪守法、防渗透,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6.指导各部门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7.负责本处队伍建设,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保卫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负责组织落实保卫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

9.组织实施对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院视察、参观的保卫及其他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

10.负责审批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消防器材的更新与补充。

11.组织好保卫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处理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12.掌握和熟悉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和设备的基本状况。

13.加强学院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保卫部(处)副部长(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部)长做好分管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增强安全观念。

3.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预防工作,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校园内发生的一般案件、事故的接警、查处和调解,配合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5.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刑满释放和有违法行为人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7.负责全校“四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8.负责更值人员的组织领导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为校综治委提供决策当好参谋。

2.对学校一个时期或阶段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协助实施。

3.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4.对各部门发生的政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查处。并根据“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向综治委提出工作建议。

5.组织各基层综治工作干部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情况通报。

6.了解掌握各基层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7.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特点、新路子。

8.完成校党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1.做好安全信息、思想动态调查和收集工作,掌握涉外人员等特殊群体活动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2.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工作,订购、保管处内的报刊、杂志。

3.建立健全处内个人内部档案,做好各种业务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建档管理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家具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及处内备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

5.安排处务会议和全校性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布置会场等事务性工作。

6.安排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值宿、考勤及日常工作,办理好值班费及各种补贴费的发放工作。

7.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做好统计和报表工作。

8.协助管理学生户籍日常服务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9.协助处(部)领导督促检查落实保卫处(部)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处工作。

10.负责管理保卫处网站及平安校园微信平台建设。

11.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保卫部(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负责国家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开展国家安全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3.负责校园内一般案件、事故的接警、查处,配合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4.负责维护学校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处置报警,接待师生报警和助,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和抢险救灾,保障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负责学校施工和外来人员管理,及时掌握施工和外来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6.负责对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做好思想转化;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负责对学校治安状况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及时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8.负责对学生公寓内管制刀具、危险品等违纪物品的收缴和查处工作。

9.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火科科长岗位职责

1.按照防火科职责范围,主持防火科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规定》。依法科学消防,依法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负责“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与落实。

4.组织起草消防工作计划、灭火战斗方案、火灾事故处理预案、人员培训方案、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5.组织火灾扑救,会同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6.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申报消防器材采购和维修计划。

7.审批火点和临时用火手续,对消防安全进行动态管理,组织日常及大风天消防巡逻和检查。

8.组织消防档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9.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对部位消防责任人、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10.完成保卫处(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校卫队队员学习政治理论、国家法律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安全保卫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与遵纪守法自觉性。

2.负责校卫队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帮、谈活动,关心全体队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

3.安排好值班、执勤、巡逻工作,并进行检查。

4.草拟校卫队工作计划、总结、管理规定等书面材料。

5.督促检查校卫队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及完成任务情况。

6.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7.在保卫处领导安排下,协助公安、安全部门的工作;配合保卫处其他部门、科室做好相应的工作。

8.带领校卫队队员坚决完成保卫处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治安科干事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

2.负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园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学院正常秩序。

3.负责对“重点人员”进行监督、考察、材料积累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减少重新犯罪率。

4.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学院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保证公共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5.确保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安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建档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掌握敌、社、政情和治安动态,分析学校治安防范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提出建议。

7.负责校内流动人口登记和治安管理。

8.做好对领导人、外宾来院视察、参观、学术交流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9.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布置任务,检查落实。

10.负责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校区内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违章肇事的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11.负责并完成责任区治安秩序管理工作。承担夜间值班,查处当班发生的案件。

12.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社会公案。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火科干事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和防火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

3.检查和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5.确认火险隐患,并报防火科审查备案,做好登记,提出整改方案。

6.组织火灾扑救,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7.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向消防科申报消防器材的购买和维修计划。

8.协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填写消防档案及制定灭火作战计划。

9.负责监督各部门在施工和内部装修中执行有关防火规范、规定情况,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组织各部门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和要求,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意识,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值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学校安全管理规则制度,了解责任区基本情况。

2.负责责任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责任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3.负责责任区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对责任区发生的外部人员滋扰等各类治安案件没有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负有责任。

4.负责对责任区进行巡逻检查,因对责任区的安全状况失察,对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

5.负责保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案件、事故现场并且及时上报。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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