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校园安全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放假前,要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重点加强防高温、防溺水、防雷击、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的教育。要加强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个人人身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注意外出往返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串联活动,不得参与传销、诈骗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要加强防恐知识的宣传教育,掌握恐怖活动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加强自身防范,远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二、假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学生公寓、财务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供电供水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要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性地进行检查,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不使用的楼宇和办公场所要进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后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切实加强管理,同时报保卫部门备案。
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校园的安保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加强校园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和车辆要及时报告,严防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校园基建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准利用学校资源在校内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办班等活动,不准外租、外借学校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暑假期间进行科研活动的师生,要严格落实“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要求,保证科研活动的安全。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原则上实行集中居住管理,要排好学生的用电、用水和餐饮,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违章使用明火、吸烟等现象。
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在职在岗,尽职尽责,落实请销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积极稳妥处置,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干部出国、出境或离开长春市必须按组织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组织校内活动必须落实安全行动方案,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组织校外活动,如“三下乡”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公益服务等集体活动,必须事先逐级报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全程安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工作红线。加强对重点人、重点部位的管控,特别是“法轮功”习练者等特殊人群的管控,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重点人、重点部位不失管、不失控。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要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五、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暗访工作制度
近期,省教育厅转发了《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暗访工作流程等文书式样及工作纪律》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20号),制定了《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工作流程》《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计划呈批表》《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抽查记录》《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巡视(暗访)督办函》《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工作情况调度表》《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工作纪律》《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材料归档目录》等配套文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暗访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趋势,暗访工作将采取不打招呼、实地踏查、现场取证、意见反馈、限期整改、责任追究(跟踪督办、媒体曝光)等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安全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和整改,主动接收上级部门的明查暗访。凡遇上级单位明查暗访,要主动热情接待,同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对上级指出的问题,要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长春工程学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