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春季大风天的防火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大风天防火规定”,切实做到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室外用火,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用火的规定。
二、要加强春季大风天用火、用电管理,对管辖区内老式建筑、学生公寓、以及仓库进行重点巡逻和检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三、要加强各级单位防火值班、值宿、加强巡逻,做好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清除火灾隐患。
四、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人员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热器具(电热垫)等,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和临时插排,确保防火安全。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消防车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应急疏散门严禁上锁。
六、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七、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本区域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八、要及时检查室外电器及线路,防止因大风刮断电线,引发火灾。
九、各施工单位在大风天气下,禁止室外电气焊作业,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长春工程学院
保 卫 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