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中心  综合治理  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法规  下载中心  消防安全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临时(送货)出入校园车辆审...
教职工办理出入校园车辆审核...
长春工程学院室外临时展位申请表
长春工程学院大型活动审批表
长春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
校园110报警电话

湖西校区综合科电话(本部) 8057 8478 

湖西校区校卫队电话(本部) 8057 8186 

湖西校区户籍电话(本部) 8057 8478 

湖东校区户籍电话(东区) 8057 8490 

湖西校区防火电话(本部) 8057 8119 

湖东校区防火电话(东区) 8057 84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须知
2013-05-20 05:45  

一、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二、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三、军转干部落户,凭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入户证明信、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编码表、接收单位报到证明或市军转服务中心落户证明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缴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以上办理户口事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关闭窗口

长春工程学院保卫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