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针对目前学院学生宿舍用火用电情况,经保卫处研究决定,学生宿舍内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保证质量,远离易燃物,并正确使用各类电器。电源插座在人离开后,要拔掉所有插头。
2、不乱扔烟头,不许躺床上吸烟。
3、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4、不焚烧杂物。
5、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风等设备。
6、不擅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汽、酒精块等。
7、台灯不要靠近易燃物。
8、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疏散通道内不许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通道畅通。
10、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保卫处防火科。电话:
院部:1493、东区:3119、西区:1642。
以上情况望各宿舍管理人员及全体学生认真遵守,保卫处消防科将进行全面检查,望周知。
长春工程学院
保卫处 防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