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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2013-06-13 10:50  

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针对目前学院学生宿舍用火用电情况,经保卫处研究决定,学生宿舍内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保证质量,远离易燃物,并正确使用各类电器。电源插座在人离开后,要拔掉所有插头。

2、不乱扔烟头,不许躺床上吸烟。

3、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

4、不焚烧杂物。

5、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风等设备。

6、不擅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汽、酒精块等。

7、台灯不要靠近易燃物。

8、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疏散通道内不许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通道畅通。

10、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保卫处防火科。电话:

院部:1493、东区:3119、西区:1642。

以上情况望各宿舍管理人员及全体学生认真遵守,保卫处消防科将进行全面检查,望周知。

长春工程学院

保卫处 防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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