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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2021-03-04 10:29  

长春工程学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吉教安【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推进学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 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 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 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 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副校级领导

员: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

二、重点任务

学校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 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保障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我校三年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度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 1 次专题学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各直属党支部)

2.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各直属党支部)

3.对安全监管干部开展轮训覆盖率达 100%(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4.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保卫处)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不少于 3 次。(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校团委、各学院)

6.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不少于2 场次。(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保卫处及各单位、各部门)

(二)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保卫处及各单位、各部门)

2.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3.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021 年底前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责任单位:财务处、保卫处及各单位、各部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责任单位:保卫处及各单位、各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2021 年底前完成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风险安全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建设。(责任单位:保卫处、科研产业处、教务处、资产处及各学院)

2.健全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将安全事故应急逃生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师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保护和应变处置能力。(责任部门:保卫处、科研产业处、教务处及各学院)

   3.严格开展督导检查,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和“检查+服务”等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实现全覆盖检查。(责任部门:保卫处、科研产业处、教务处及各学院)

(四)消防安全整治

1. 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各部门)

2.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3.会同相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4.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责任部门:保卫处及各部门)

(五)校舍安全整治

1.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学校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2.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燃气、油、电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并及时整改,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并逐级上报。(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3.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划定警戒线,教育学生远离施工现场,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物、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四、实施步骤

学校按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校于2 月初制定完成本校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021312月学校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各部门每月1日前汇总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汇总。按照省省教育厅部署,学校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学校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 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省教育厅总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三年专项行动组织机构,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优化监管方式。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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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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