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保障师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制定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为加快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和我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以保护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帮助树立正确理财观,坚决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师生识别、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宣传内容
(一)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报告会、座谈、宣传海报、主题班会活动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广大师生能够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同时,针对高校师生和家长可能遇到的金融诈骗行为进行重点解读,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鼓励师生和家长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风险提示。对以虚拟人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 “物联网”“区块链”“金融创新”“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同时加强举报政策宣传,鼓励师生通过963099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加强金融知识普及。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金融知识竞赛、开设金融知识普及专栏和制作宣传橱窗等方式,帮助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四、宣传形式
(一)文化宣传。一是可以在组织文艺演出时,将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内容编排到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中,提高师生的参与度,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二是组织集中宣讲。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等形式,运用师生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语言和内容,讲述真实案例,入脑入心,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媒体宣传。广泛运用校内各类宣传媒体,如校园网、校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活动。
(三)政治宣传。学校各直属党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组织内部和职责范围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由老师教育学生,由学生带动家长,以点及面,全体覆盖。
(四)公共场所宣传。利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条幅、悬挂宣传展板,也可以制作宣传视频播放等方式使广大师生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加强警示提醒。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9日至2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动员部署(12月10日-12月11日)。按照省教育厅宣传活动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宣传活动内容积极准备宣传用品,及时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
(二)具体实施(12月11日-12月18日)。全校各直属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各直属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将联系人报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三)总结提高(12月19日-12月20日)。根据我校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做好宣传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一把手”职责,加强活动的督办落实,确保方案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结合我校师生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类型事件、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足、承受能力较弱的青年学生的宣传。
(三)创新工作思路。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贴近时代的语言,利用有效的传播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