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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8-11-30 08:12  

为切实做好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教育厅吉教安〔2018〕42号《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努力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 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8日前)。成立组织

机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 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全国

“两会”结束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逐项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 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及时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处),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

四、工作任务

(一)夯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全方位、全覆盖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实,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指导,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全覆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部门要对办公室、教室、宿舍楼、实验室、食堂餐厅、锅炉房、采暖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度分析,安排专人,盯紧盯牢,迅速整治。一是办公室、教室和宿舍不允许使用燃煤等明火设施取暖,不得违规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不得有乱拉电线、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等现象,办公室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堆放杂物等(包括个人冰箱、加热养鱼缸、电加热的暖气设备);燃气管道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排油烟管道需定期清洗,要求有记录、有照片并存档;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必须规范存放。二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有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不得被占用、堵塞、封闭。三是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示意图、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等务必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如灭火器用作挡门,拆卸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其功能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电气线路安全专项治理,后勤组织有资质的电工对全校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排查,要留有记录,及时消除隐患。五是建设、装修、改造等工程应依法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未依法审核的施工项目不得施工。六是开展清理占用楼梯间、堆放易燃物品的专项治理。七是重点岗位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消防控制室、电工室)。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保障消防基础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微型消防站,定期检查微型消防站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设备、器材熟悉、实战演练和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长春工程学院平安校园微信平台、网站、校内广播等宣传工具,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师生普遍做到“四个能力、三懂三会”,全面提升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结合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开展主题班会、做好疏散演练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全面提升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完善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启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成立联合督查组,按照校领导各自负责的部门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对各自负责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调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各单位有隐患的,每月20日前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部门或个人因素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承担。

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燕军

联系电话:85711496。

                    长春工程学院保卫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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