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明 陈 权
副组长:刘兆国 张邦成 许 骏 韩 威
组 员:门玉琢 王 华 王文华 王 莉 田 曦
闫占辉 米 琪 孙宏彬 李彦朝 吴景华
陈 楠 冷 琳 张以晨 张运波 范国庆
赵 佳 胡 南 徐 亮 郭 瑞 秦 迪
商福民 楚永娟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由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推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
2.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严禁超量采购、违规储存。严禁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自行采购保管。对于涉及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
3.集中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整治。要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检查实验物品的性质、存储的数量以及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加强实验室建筑防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筑防火符合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到“一室一预案”。结合实验室特点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
4.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环节专项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逐条逐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24日前)
1.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存底留痕、落实到岗、责任到人,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限时整改。
3.完成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4.确认本单位实验室(实验平台)统计表(2023)(附件4),若有变更,变更数据需特殊标记,并提交电子版。
(二)学校现场复查阶段(2023年5月17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重点复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阶段(完成时间:2023年9月10日)
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要带头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贯通到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重点排查,防患未然。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高温高压类、高速运转类、机械加工类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宣传引导,深化意识。结合学院特点,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六、材料提交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附件3)电子版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和《实验室(实验平台)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统一压缩后于2023年4月24日11时前发送至邮箱:79635713@qq.com。联系人:芦廷峰。联系电话:80578119,8057847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撰写模板
附件4:实验室(实验平台)统计表(2023)
保卫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