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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3-10-23 12:00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

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3〕38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抓好落实。学校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树立“隐患等同于事故”的意识,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部位的监管。要加强对食堂、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多媒体教室、锅炉房、实验室、三级建筑、危房等重点部位的管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管理到位。

三是突出抓好实战演练工作。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冬季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校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长春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22日

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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