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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集中清理校园违规小广告、条幅 和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05-30 11:36  

关于集中清理校园违规小广告、条幅

和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清理和管理工作,积极创建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对校内违规小广告、违规悬挂条幅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7V泰山医学院

一、除指定的广告张贴栏外,学校任何地方严禁张贴广告。广告的内容要健康,严禁张贴违规小广告。集中整治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自辖区内的违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保卫处、学工处、校园中心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对校园内、学生公寓和其他公共场所的集中清理力度,特别是路灯杆、垃圾箱、建筑物墙壁外,楼内的洗漱间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以确保集中整治见成效。

二、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悬挂条幅。各学院和个人需要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需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报由学校综治办(学生活动宣传条幅须报学工处或校团委批准后)批准,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悬挂并按时清理。D7V泰山医学院D7V泰山医学院

三、要加强校园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都有管理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保卫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的通知》,加强校园进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严禁院内违章超速行驶,严禁在院内遛狗;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内公共环境的经常性检查,发现违规小广告及时清理;学工、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活动宣传的管理,强化审批手续,做好经常性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四、这次集中整治由学校综治办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利用两三天的时间对违规小广告和条幅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学校将由纪委牵头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师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文明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与文明。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经常性的文明教育,并将文明行为的养成作为教风学风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集中整治活动中来,自我监督、自觉参与,形成人人关心校园建设,人人参与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打造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六、各单位的集中整治情况于2013年6月4日前报学校综治办。

长春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下载:关于集中清理校园违规广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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